如果您的社保认证一直失败,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
1.照片与身份证或社保卡上的照片出入太大。系统是通过比对身份证或社保卡上的照片来识别认证的。
2.认证方式选择不正确。例如,您需要选择正确的眨眼认证或点头认证。
如果系统提示认证失败,每次登录默认有三次认证机会。三次失败后,系统会提示您是否“需要申诉,进入人工审核”。在人工审核中,工作人员会人工比对认证采集照片和原始模板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如果是,则判定申诉成功,即认证成功;否则,审核失败,您需要重新认证。
按照正确的认证方式进行操作,例如眨眼认证或点头认证。
请确保您的面部清晰可见,没有遮挡物,并且与身份证或社保卡上的照片相似度较高。
此外,如果您已经申领了电子社保卡,还可以在电子社保卡首页点击“全国服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再点击“开始认证”,按操作提示进行即可。这种方式适用于无论您居住何处的用户。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相比之下,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则灵活得多,提供了领取时间的多种选择,并且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四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三、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险号码。个人社会保险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四、
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社保缴纳基数是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如果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如果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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